保康法院千里执行获赠锦旗
“这个案子这么难,还能够得以执行,这要感谢法院,感谢你们执行法官。”6月3日,申请执行人巩某的代理人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保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郑永杰、柳发奎手中,并替巩某转达了感激之情。
2017年4月,巩某与蓝某因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巩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蓝某返还收取巩某的保证金180000元,支付利息21600元。后蓝某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蓝某意外身亡,法院遂依法变更蓝某之妻徐某、蓝某之子蓝某某为该案的被执行人,但因无法查证核实蓝某的遗产和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该案的执行虽然陷入了僵局,但承办人始终没有放弃。2019年5月22日,巩某获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根据巩某提供的线索,立即制定执行方案,先后两次赴800多公里以外的江西省萍乡市,经过多方调查,最终查实蓝某生前在萍乡某旅游公司交纳了50万元保证金后并未承包该工程,蓝某去世后,该公司未将保证金退还蓝某。
眼看案件有了转机,执行员郑永杰、柳发奎、许立抓住这个有利线索,马不停蹄赶往该公司,然而执行员赶到后却发现该公司早已大门紧闭,人去楼空。“案子好不容易有了转机,申请人还在家盼着了,我们绝不能就这么空着手回去。”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执行员不仅没有放弃,反而更加坚定了决心。经过反复打听、核实,执行员查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住所地,但因对小区周围环境不熟,无法准确掌握刘某房屋的具体位置。于是,执行人员决定“守株待兔”,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在刘某住所附近蹲守了8个多小时,终于在凌晨一点多,等到了刘某的出现。执行员立即将刘某带回该公司,然而办公室早已断水断电,执行员只能一边用手机照亮一边做笔录。一开始,刘某并不配合,找了种种理由拒绝返还蓝某的保证金。见此情景,执行员早已有了准备,不仅耐心细致地给刘某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也向他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以及法律责任。最终,在执行员的劝导和教育下,刘某通过努力筹集到30万元转入申请执行人巩某账户。至此,该案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