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襄阳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政治巡察。2017年12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不折不扣整改。市委巡察是对我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反馈会后,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院上下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始终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整改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3名干警负责日常办公。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院党组逐一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制定印发《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41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细化措施,上下联动,级级夯实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承担分管责任,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院巡察整改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微信群,各部门专人加入,实时发布整改工作安排,确保整改精神落实得下去、落实情况反映得上来。
(四)查教结合,以案促改,深入推进整改。一方面,按照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巡察反馈的考勤、“四风”、违规发放奖励补助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违规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制度方面存在漏洞的,迅速修订完善;超标报销的,责令如数退回;对需要承担责任的依纪依规作出了处理。另一方面,利用院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党组扩大会、支部主题党日、书画摄影展等形式,结合最高院、省高院、市委、市纪委的有关通报,大力开展以案促改活动,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五)服务大局,坚持主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法治建设、服务好襄阳市“一极两中心”建设来开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巡察整改以来,我院围绕问题整改,多次召开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方便群众诉讼的专题会议;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为依法妥善处理涉众型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巡察整改工作促进了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进步,2017年,在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市法院的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省法院前列,涌现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先进典型。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具体问题: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够,审判执行质效低下,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差距较远。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印发《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干警聆听十九大精神宣讲8场次,学习了新修订的《党章》、新修改的《宪法》,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个一”系列活动,干警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二是落实中央司改要求,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建立“问题案件”评查制度,加强业务质效动态监管,对全市审执态势每周一分析一通报,对全市两级法院的结案率、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法律文书上网比、案件超审限情况等重点指标数据,横向在全市排位、纵向在全省排位。2017年,全市法院收案数、结案数、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在全省13个市州法院中位居前列;在新收案件大幅上升24.33%,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结案率达到90.0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68%。2018年,截止4月30日,全市法院收案数、结案数位居全省第2,仅次于武汉;从结案率来看,襄阳排在全省第5,较去年同期上升3位。
2.具体问题:司法巡查工作未实质性开展。
整改情况:现已将司法巡查工作纳入2018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印发了《2018年度全市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方案》。目前,已按计划启动第一轮司法巡查工作,巡查对象为枣阳市法院和襄州区法院。
3.具体问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不力,每年说情打招呼登记情况填报均为零。
整改情况:一方面,我院下发《关于认真填写“领导干部违规过问案件”填报系统的通知》和《关于报送“领导干部违规过问案件”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法院和本院各业务部门认真做好说情打招呼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全程留痕。另一方面,我院紧紧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大力推行随机分案,确保分案公平,最大限度杜绝关系案。
4.具体问题:统筹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不到位。
整改情况:执行难是一项全国性的重难点问题,最高法院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出台系列解决措施,努力化解执行难。我院一方面,积极向市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汇报,支持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走向深入。另一方面,我院强化措施、奋力结案。2017年,全市法院执行累计收案22504件,同比增加4525件,累计结案19754件,执结率87.74%,执行标的到位60亿元。其中,我院收案736件,结案521件,结案率70.8%。今年3月29日后,我院按照最高院周强院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0%、终本案件合格率90%、第三方评估通过率90%”的要求,合理制定执行考核指标。今年来,全市法院实际执结率和终本案件合格率进一步提升。一是对长期未结案件专门进行统计造册,进行常态化督办,要求对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依法予以终结;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完毕。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2017年执行工作落后的两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局领导进行约谈。三是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在线查询,全市法院全部开通了网络拍卖,要求所有的财产处置原则上一律网上拍卖、变卖。同时,积极创新网络拍卖方式方法,已在京东司 法拍卖网上开展了法院拍卖的不动产按揭业务,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四是加大对“老赖”的公开曝光力度。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公开曝光。五是积极与市发改委和信用办联系,建议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机制,发挥联合信用惩戒作用。
5.具体问题:未达到“一审一助一书”基本配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按省委要求应达到50%,2016年仅达28%。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省委、市委支持,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细化责任。目前,已完成了员额法官遴选,打破条块分割,组建5类审判团队,制定了法官办案质效考核标准。同时,在人员分类定岗的基础上,启动了员额法官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落实了员额法官晋升工资核发、法官津补贴补发、司法改革后法院保留津贴核定等系列配套政策。二是2017年我院招聘了30名司法辅助人员,招录了8名法官助理,全部充实到审执一线。在“一审一助一书”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根据最高法文件要求,我院努力为每位法官配备一位助手,2018年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问题,我院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沟通,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2017年初,市委市政府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法治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评内容。2017年8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铭德同志致信各县市区一把手,专门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要求。2017年12月,市政府出台《襄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17年,全市法院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6.具体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党组会议的硬性约束,在“三重一大”事项上重视征求“三重一大”人员的意见,坚决杜绝“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和以领导圈阅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
7.具体问题:解决问题不力,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整改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努力解决高新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指导高新区法院完成40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从全市范围内借调员额法官到高新区法院工作,选派法官和法官助理到二汽法庭工作,部分缓解了该院案多人少矛盾。
8.具体问题:多套公有住房没有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清房专项整治小组,对所有干部违反规定占有住房情况进行了摸底,对干警多占政策性住房人员逐人落实院领导包保责任。二是印发《关于清退整改多占政策性住房、占住公有住房等问题通知》,制定了清退整改责任清单,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清退时限和要求。目前,被占用的公房、车库及政策性住房,已全部按照时间节点清退到位。
9.具体问题: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坚持每月向院党组汇报党建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抽查一次支部党建台帐,对党建工作常议常管。三是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和支部改选工作。四是向省高院呈报了设立机关党办的报告,并调整工作安排,解决了机关党委职责不专的问题。五是按2%的配比要求配备了党务专职干部,明确了1名在职在编的党员干警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10.具体问题:思想政治建设薄弱。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以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代替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院党组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四个专题讨论”。二是制定年度督导工作计划,2018年以来,“两学一做”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办。目前,已经印发通报1期。
11.具体问题:学习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院领导带头加强政治学习,切实提高政治觉悟。二是从2018年1月起,我院不定期开展支部党建工作抽查活动,通过情况通报和整改督导,进一步提高了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12.具体问题:党纪党规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和教育的要求,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党纪党规考试,有效加强干警的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将党纪党规意识教育纳入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提升党员规矩意识。
13.具体问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不鲜明,组织生活会演变成工作讨论部署会。
整改情况:已将相应的整改措施纳入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2017年组织生活会上,我院成立4个督导组,通过审核资料、现场参会、会后总结等方式,对全院19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了督导工作全覆盖,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
14.具体问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建立党费专户,明确专人管理,定期通报党费收支情况,规范了党费管理工作。
15.具体问题:2017年1月至8月,市法院超审限案件达246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工作,院党组每周召开党组会听取汇报,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1-4月,我院旧存加新收案件共3916件,结案1941件,结案率49.57%,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二是每月公示办案人员的收结案情况,激发办案人员热情。三是依规治理超审限办案,定期进行网上巡查,督促依规办理延长或扣除手续。四是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恶意拖延办案者,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者。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46件超审限案件减至39件,3年以上未结案件减至2件,未结案件正在重点督办之中。
16.具体问题:考勤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明确考勤管理由监察室负责,每月一通报,持续加强教育管理。对纪律松弛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目前已辞退1名劳务派遣人员。
17.具体问题: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在精简会议方面,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召开电视电话会,尽量缩减会议时间和规模。在精简文件方面,对没有实质内容或新的政策措施的,对工作推动作用不大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对部门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中院或中院党组的名义发文。
18.具体问题:12368诉讼服务热线无人接听,无专职接听人员,无接听登记台帐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认真查摆问题,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二是制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制度(试行)》,调整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布局,实现立案窗口和12368电话并联,建立了正副庭长轮流带班、3名专职接话员轮流值班的工作制度,建立了12368专用登记台账,对来电及时登记、耐心接听、认真处置回复。
19.具体问题:制度建设不到位。对基层法院的科技法庭建设不关心不支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对应当废止的予以废止,对应当修订的予以修改,对制度缺失的建立制度。目前,已印发执行了机关党建、审判执行、财务管理等14个规章制度。二是认真落实《湖北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基层法院科技法庭建设。2018年,已争取科技法庭建设资金1511万元。
20具体问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制定了2018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截至目前,已开展5次党组中心组学习。
21.具体问题:2015年传阅上级文件处理签背面有广告的文件被归入档案。
整改情况:已责成相关人员在支部大会上进行了检讨,并教育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要求,规范用纸,规范存档。
22.具体问题:处理违纪干部失之宽软。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干警严肃问责。
23.具体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并由监察室对学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二是利用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市纪委有关规定,不断加强遵规守纪教育,努力塑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三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科目及开支范围列支相关费用。
24.具体问题: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最高院、省高院的有关规定。要求全体干警不得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钱财、请吃、娱乐等,不得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等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不得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不得徇私情、谋私利,不得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不得向案件当事人泄露工作秘密。加强对违法违纪线索的处理,严肃查处“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严肃党纪政纪,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25.具体问题:拖延办案、违反程序办案、超管辖权办案等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对群众反映的故意拖延办案问题,对查实的,已在2017年追责问责3人,并点名道姓在全市法院系统通报。二是加强超审限问题管理,每周通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对严重超审限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逐案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依法依规解决。通过系列措施,全市法院超审限案件存量得到化解、增量得到遏制。三是加强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对一起超管辖权办案问题,市纪委正在调查之中。
26.具体问题:未实行“一案一帐户”专款专付。
整改情况:省高院正在搭建财务集中监管管理平台,并对执行款进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拟于今年6月底在全省法院系统启用。我院将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开展一案一账户工作。
27.具体问题:市法院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开办拍卖公司和从事律师职业,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相关领导干部已分别作出情况说明,市纪委也对此调查过,反映问题不实,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为防止问题发生,我院党组已对两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出了要求。
28.具体问题:默许承租人违建。
整改情况:已与市规划局进行沟通,市规划局复函并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正按程序处理中。
29.具体问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任监督工作。
30.具体问题:借用人员随意性大,渠道多样。
整改情况:规范借用人员和临聘人员工作,对需要临聘人员的,全部经政治部门纳入劳务派遣渠道。完善了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予以解聘或辞退。
三、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巡视组移交的71个信访件,我院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归口原则,已转交有关部门及有关基层法院调查处理,由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办。截至5月8日,已反馈办理情况并办结的有66件,办结率92.9%,尚未办结的5件信访件正抓紧办理之中。
我院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事项,以“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710—3692870,通讯地址:襄阳市檀溪路208号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邮箱:xyfyjjz2016@163.com。
中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