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执行
为了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10月25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在寺坪镇峡口村、简家坪村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现场执行一起物权纠纷案和一起排出妨碍纠纷案,并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电视台记者现场监督、共同见证执行。
两起案件均发生在寺坪镇。一起纠纷源于峡口村村民覃某某未经村委会同意,将去世的五保户以前耕种的一块267平方米的村集体土地进行抢种,达到实际占有的目的。峡口村村委会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覃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腾退返还集体所有耕地。判决生效后,村委会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但被执行人覃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拒不返还占有的集体土地,峡口村村委会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一起案件中简家坪村村民姚某建房时在屋檐下擅自修建挡土墙影响了邻居李某的下水道排水及檐沟清理,于是,双方产生矛盾,后诉至法院。姚某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履行,而且在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工作时态度恶劣,拒不拆除挡土墙。
该院执行局考虑到两起案件的所在地都同在寺坪镇,经过讨论成立了强制执行指挥部并制定执行预案。当天早上8时,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由总指挥长宣读执行裁定下达强制执行命令。面对被执行人的吵闹、阻拦,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将其带离现场,一方面继续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随时做好拘留准备。经过6个多小时的奋战,被村民非法侵占了几年的土地终于重新回到村集体手中;因为一堵墙而产生隔阂的双方当事人也在执行干警明理释法下握手言和,两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通过零距离见证执行,让我们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广大执行干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的确付出了很多努力。”执行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保康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不仅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更让代表委员们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该院执行局局长陈昌红表示,今后,将把“见证执行”活动纳入常态化机制,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让执行工作赢得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