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不懈努力 15名民工喜领工钱
3月21日上午,当张从华从襄城区法院财务室取走最后一张执行款支票,他和14名工友的工资至此全部被追回。
南漳县市政公司在承建襄州区一纺织厂的围墙时,将工程转包给了没有用工资质的戴炜。戴炜招用张从华等15名农民工到工地施工。工程完结后,南漳县市政公司将全部工程款与戴炜结清,但戴炜未将工资支付给15名农民工。
去年3月27日,张从华等人向襄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5月26日,仲裁裁决,戴炜5日内支付15人工资,南漳县市政工程公司因非法转包、管理失误,承担连带责任。因两名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15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案后,立即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同时进行网上司法查控。上月,全国法院执行案件财产查控系统反馈南漳县市政工程公司在南漳县建设银行有存款,承办人立即在网上冻结了该账户。执行法官当日便从襄城赶赴南漳,将南漳县市政工程公司的5.5万元存款划拨至襄城区法院执行款账户。15名农民工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纷纷露出久违的笑容。
据悉,襄城区法院近3个月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35件,执行到位标的5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