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快审快执!6起系列案,15天办结!

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快审团队受理6起因化肥质量问题,导致瓜苗损害,瓜农损失维权案件。该案从二审立案到调解履行仅用时15天,切实保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宜城市王集镇以种植西瓜为特色农业,该镇农民购买了某农资店出售的高硫氮肥,随后按照农资店工作人员的施肥说明将高硫氮肥撒播在自己种植的西瓜地里,而后出现了瓜秧萎缩、瘦小发黄、烂根不长的情况。17个农户向宜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申请邀请宜城市有关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对案涉田地肥害情况进行鉴定,经专家组鉴定,结论为“高硫氮肥”与此次瓜苗瘦小、萎缩、死苗有直接关系。宜城市农业农村局及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涉案高硫氮肥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水分、氯离子项目不符合GB/T535-2020标准要求,判定不合格。瓜农向农资店索赔未果,将农资店及生产该化肥的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审判决某公司赔偿瓜农的损失。某公司不服上诉至中院。
法院审理
法官刘亚莉受理了其中一个瓜农的案件,庭审中释法明理,对某公司的上诉理由逐个分析说明,解开了某公司的疑惑,同时引导某公司及时高效解决纠纷,最终双方放下成见同意调解。由于受损瓜农较多,赔偿标准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经过几番协商,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某公司同意所有的瓜农损失按照该标准协商解决,签订调解协议时即时履行。六起案件六户瓜农在2025年底收到了赔偿款。该案从二审立案到调解履行仅用时15天。
法官心得
瓜苗直接关系瓜农的生产经营收益,是瓜农赖以生存的基础。该案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会给瓜农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快审团队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高效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调解即时履行可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双方的诉求,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