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首例民营企业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近日,老河口法院首例民营企业破产案件——老河口回天油脂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老河口市商务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该案合议庭成员、破产管理人团队、公司员工代表以及上十名债权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基本取得预期成效。
案件回顾
今年5月,老河口回天油脂有限公司以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为由向市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经多份法院判决书确认,该公司累计外欠4000余万元债务,至今无法执行。最终,老河口法院受理此破产案件,该案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老河口法院本着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严格按照破产程序,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整个破产案件的开展,依法及时指定了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了核查,并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果。
会议内容
会上,合议庭法官宣读破产受理裁定书、宣布破产合议庭组成人员、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并告知管理人职责,阐明债权人会议性质和职权。
破产管理人宣读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告、提请审议管理人薪酬方案的报告、提请核查债权的报告,破产企业评估机构向参会人员汇报了破产企业资产评估情况。
全体债权人在会议主席的主持下,分别对管理人关于企业财产管理方案及财产处置方案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并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最终表决结果显示:投同意票数的债权人及所占债权金额均达全体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法律规定,以上两项方案全部通过。本次会议的圆满结束,为下一阶段的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老河口法院按照老河口市委总体部署和上级法院要求,为进一步服务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对一些停产多年的“僵尸企业”进行“清理”,保证该类企业能够依法稳定的退出市场,从而将大量闲置土地、厂房、设备等市场资源要素从“僵尸企业”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为促进老河口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