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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网络赌场营利 四男子触法被判刑

时间: 2019-06-04 10:00 来源: 枣阳法院

想发财致富无可厚非,可枣阳男子褚某兵、吕某品却不务正业,在一宾馆内经营赌博网站,安排王某林、褚某民帮忙邀人参赌,一个多月提取赌资及获利达16.9万多元。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褚某兵、吕某品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林、褚某民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四名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2018年初,褚某兵、吕某品在微信群内参与“龙虎和”赌博输钱后,两人便商量通过代理赌博网站赚钱。2018年5月,吕某品、褚某兵筹资投入9000元钱,吕某品通过微信联系“金洋娱乐”赌博网站上级代理“司令”(外号)获取到该赌博网站的一代理账号。

之后,吕某品、褚某兵在枣阳市帝皇宾馆登记住宿,并使用入住房间内的电脑和手机拉人建立微信群,大力宣传“龙虎和”的赌博玩法,组织人员在代理账户“金洋娱乐”网站参与赌博活动。每开一局,赌博网站就将中奖金额及投注金额7.5%的返点返入褚某兵的银行卡账户提现,并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兑付赌资。

期间,被告人王某林、褚某民经褚某兵介绍,先后到帝皇宾馆帮助褚某兵、吕某品组织他人实施赌博活动。

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6月21日,褚某兵、吕某品先后从赌博网站代理账户内提现169967元,账户内余额为2545.368元,获利部分除去开支后,被告人褚某兵、吕某品各分得4700元,被告人王某林分得1700元,被告人褚某民分得1300元。2018年7月,公安机关将四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案发后,四名被告人的亲属已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褚某兵、吕某品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被告人王某林、褚某民明知褚某兵、吕某品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帮助,系开设赌场的共犯,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褚某兵、吕某品是赌场的组织者,系共同犯罪的主犯;被告人王某林、褚某民为赌场提供帮助,系共同犯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四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且案发后四名被告人的亲属代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对四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