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子女养活不了一个爹?
--宜城法院执结百岁老人赡养案
人们常说:家有一老胜得一宝。可没想到的是,一个拥有8个子女、子孙五代、儿孙满堂的百岁老人却没人养。没办法,他只能一纸“无情”地将子女告上法庭。
潜某某,生于1917年5月,现居住板桥店镇曾桥村三组,共生育五子三女。多年来,他与老伴含辛茹苦地将8个子女抚养成人,并陆续操劳着他们相继成家。1994年,老伴余某去世。次年,潜某某与付某再婚。为减轻子女负担,两位老人尽己所能,耕田种地,从未向子女们要过赡养费。直到近年,老人因常年有病、无力耕种,政府补贴已不足以生活开支,老两口才想到向子女们索要赡养费。可五个儿子却以田地分割不均为由,拒不给付赡养费。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便将8个子女诉至法院。
2017年5月,由于儿子们自愿放弃让其他三姐妹承担赡养的义务,对于付某也没有赡养义务,故宜城法院作出判决,判令5个儿子于5日内分别支付潜某某赡养费1000元,以后每年在元月15日以前将赡养费支付完毕。判决生效后,只有老五口头答应支付赡养费,其余四个儿子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潜某某向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申请后,执行员梅再明带着疑惑仔细地查看卷宗,发现案件的矛盾焦点:一是在5个儿子成家立业后的分家分田上,老人有不公平;二是继母对子女没尽抚养义务;三是五子不能达到统一口径。带着三个问题,执行员梅再明先后4次找到被执行人,从中华传统美德上说服他们,从法律层面上教育他们,可终究没能解开除老五以外的其他四子与老人之间的那个结。为了让百岁老人的生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保障,执行员梅再明果断传唤四名被执行人,告知他们必须及时给付老人赡养费,否则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面对法律的威严,四子立即通知家人将赡养费送到法院。
次日,梅再明亲自将赡养费送到潜某某手中,以减少百岁老人的来回奔波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