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慌张张转错款 兜兜转转讨回钱
2018年2月,家住福建省漳州市的黄某某在向漳州市某公司银行账号转账时,一时疏忽将一笔8480元钱款误转入老河口市洪山嘴镇一村民韩某银行账户中。事后,黄某某才发觉事情不对,急忙通过转账记录查询到钱款现已打入韩某账户。
由于两地相距较远,黄某某通过微信与韩某取得联系,双方多次自行协商均未果。黄某某遂通过法院网上立案系统,向市法院提起诉讼。
市法院洪山嘴法庭在受理此案后,为了尽快化解纠纷,立即着手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洪山嘴镇村民韩某,长期在外务工。2018年前,曾经在福建省漳州市务工,务工单位给韩某在当地银行为其开设有一张工资银行卡。2018年后,韩某离开漳州市转到武汉市等多地务工,漳州市银行卡也因长期未使用而锁闭。
于是,承办法官通过韩某父母几经周折联系到被告韩某,韩某现已怀有身孕,且以在外地务工不准请假为由拖延到庭应诉。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一方面从法律法规和做人原则等方面做被告韩某思想工作,告诫韩某此行为属不当得利,如不返还将要负法律责任,还会在朋友中失了诚信;另一方面从现实情况上劝说原告黄某某,黄某某因疏忽大意而转错了账,自身有一定责任。且被告韩某现怀有身孕,需有人陪护到漳州市开卡行进行解锁操作,来回路费食宿将会产生必要的费用,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经过反复努力,在法庭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韩某一次性退还原告黄某某5480元,原告黄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通过银行当庭将钱款退还原告,双方纠纷就此终结。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用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方式转账时最好核实对方身份,看清账号和姓名再进行操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造成经济上损失。一旦遇到转错账的情况,应注意收集整理各种证据,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可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