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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时间: 2007-03-05 20:34 来源: 本院
  襄樊法院网讯(作者叶丽 程甜 编辑王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老河口法院党组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努力构建切合法院实际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明确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2007年3月1日下午,老河口法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建伟主持仪式并就今年该院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发表讲话。高组长指出,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由侧重惩治腐败逐步转变为坚决惩治腐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常备性工作要引起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高组长强调,松必散,散必乱,思想和行动的丝毫松懈,都有可能葬送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务必做到常抓不懈。一是抓学习。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要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用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效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抓教育。利用古今中外有关廉政的名言警句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利用去看守所参观,对干警进行现身说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开展大讨论,消除一些模糊认识,例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要加强经常性、普遍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纪律监督。不仅鼓励群众举报,加强从外部的监督,而且充分发挥监察科的作用,从内部加强监督,将个别司法不廉行为的负面影响减到最小。四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以制度来规范干警的行为,保证全院每一名干警都不出问题。 

  党组书记、院长宋建立作为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了责任书,保证按照《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情况将遵照《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相关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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