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例指导

跨省运输假烟千余条,涉案20余万,川汉子途经襄阳被抓,请看樊城法院怎么判

时间: 2018-11-06 11:01 来源: 樊城法院

有些不法分子不顾消费者利益,打破法律边界违法经营,这不,今年四川一小哥在运假烟的高速路上被抓,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7年11月20日凌晨,王某受“小陈”(另案处理)指使,在未取得经营销售运输卷烟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川牌面包车从河南省漯河市运输卷烟到四川省成都市,途经襄阳市汉十高速牛首段时,被襄阳市樊城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抓获,查获四种品牌的卷烟共计2025条。经鉴定,上述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210420元。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运烟经过。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系受人指使参与运输伪劣卷烟,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