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建军节当事人为法官送锦旗
为盖房雇人帮工,工人意外受伤,包工头却逃避赔偿,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郑元斌团队的努力下终于成功执结,申请人在8月1日“建军节”这天,为团队成员们送来了锦旗。
2011年,房主赵某为将自家房屋拆旧建新,请林某、聂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建设。林某夫妇与易某、李某等村民谈妥工钱后,雇其在该工地做工。建房时,易某从二楼楼顶摔致楼下受伤。由于不能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易某将赵某、林某夫妇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林某夫妇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易某各项经济损失127490.6元、精神抚慰金11000元,合计138490.6元;赵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逾期后,林某夫妇、赵某并未履行赔偿,易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团队成员们查明林某夫妇为逃避执行外出务工,下落不明,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赵某因建房还有欠款未还,暂无财产可供执行。2013年,法院对此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2018年在清理执行积案时,这起案件被纳入清理范围内。
2018年8月,成员们多次走访林某夫妇所在村镇,最终确定二人有可能在深圳务工,并立即动身前往深圳查探,确定二人的住处,同时又发现二人在深圳有两笔存款,一笔为活期存款,一笔为定期存款,于是成员们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12月,成员们再次前往深圳,查封了二人名下的车辆,并现场将已冻结的林某夫妇的活期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2019年,成员们约谈赵某后,赵某在能力范围内缴纳了30000元的执行款;7月,林某夫妇的定期存款到期,成员们第三次前往深圳,将这笔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解封二人的车辆,并约谈二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林某夫妇见到郑元斌等人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藏身之处已暴露,如再不履行赔偿,会受到司法拘留的处罚,若还不悔改,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被判刑的处境。最终,林某夫妇将剩余的十多万执行款(包含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汇入法院执行账户,这起长达六年的积案得以化解。
申请人易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对执行团队的成员们连连道谢,当知道成员们为了这起案件不辞辛苦,顶着烈日酷暑多次到各地走访时,主动制作了印有“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的锦旗,因为了解到队员郑元斌是退伍军人后,于8月1日“建军节”这个特别的日子,将锦旗送到了团队成员们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