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两年不付,法官调解为民解忧
2015年年末,张某承包了个小工程,遂请陈某和王某来做外墙维修工作。2016年1月工程完工后,张某共拖欠陈某和王某劳务费14150元,为两人出具了欠条。两年内,陈某和王某多次向张某索要,张某均拒绝支付,无奈之下,两人开始寻求帮助。
陈某和王某先后找到了劳动监察部门、区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张某限期支付,但张某仍未支付,区政府告知其可以向法院起诉。2018年1月,陈某和王某以张某居住在樊城为由来到樊城法院立案,成功立案后,两人松了一口气。
该案到了民一庭,书记员小周多次联系张某进行送达,其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几次电话之后未果,小周又以短信告知张某不配合将承担的不利后果,建议其来法院当面沟通。最终张某来领取了相关的应诉材料。
送达后,承办法官唐京霞见两原告都在南漳务工,频繁来市区着实不易,拖欠劳务费虽然不多,但已索要两年未果,常年审理劳务合同案件的唐法官深知其中的艰辛,遂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张某能诚信为本,理解务工人员的不易,拖欠的每一分钱都是务工者的血汗钱,作为包工头应体谅工人的难处,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要造成矛盾激化。经过一番劝说,张某有所悔悟,称其愿意支付两人的劳务费,但现在确实没有那么多钱,希望能够宽限几个月。唐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出发,建议张某先支付一部分劳务费,以缓解陈某和王某的生活困难,剩余部分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结清,陈某和王某表示同意。在调解办公室,张某当场向两原告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并签订了调解协议,领取了民事调解书,承诺会按时支付剩余劳务费。看到索要两年的劳务费终于有了结果,陈某和王某对调解结果均非常满意,竖起大拇指激动地说:“这件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可以放心地打工了,樊城法院办案效率真的快,处处为我们务工人员着想,真是太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