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强抓“四个到位”确保公正廉洁
   一是教育培训到位,夯基础。该院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突出教育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到“三个结合”,专题教育与随机教育相结合、阶段性教育与全面性教育相结合、自我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强化“四个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廉洁意识,提高“三种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新年伊始,确定了业务学习周活动,特意邀请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6位业务骨干和本县1位心理学专家为全院干警授课;该院院长范海涛亲自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建设课,促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课后与党组成员、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洁司法责任书》,筑牢廉洁司法的理念。
   二是制度落实到位,促规范。该院着重从司法过程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制定下发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违法违纪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保康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经费保障与绩效挂钩考评机制》等30多项制度、规定,从立案到执行全程监控,真正做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位法官,每个单位都有规可循,促进依法公正廉洁办案。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给每位干警建立了司法档案,狠刹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和苗头,促其公正廉洁办案;在财务管理上,设置三条“高压线”,严禁挪用案款、严禁新增债务、严禁坐收坐支,谁触线就惩罚谁;坚持星期五雷打不动的院长接待日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来访者的疾苦,及时解决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3月20日,保康法院公开向社会作出“十项承诺”,确保从院党组成员到普通干警不违法、不违纪。
   三是监督到位,强公正。保康法院始终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领导监督与同志监督、社会监督与家庭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抓实“五个转变”,致使审判权、执行权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在外部监督机制上,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怕监督向公开接受监督的转变。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以司法公开促进廉洁;及时组织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实行回访监督卡、回访登记表、回访一件案件建立一个档案的“三个一”流程管理,全面释法答疑,以行动促公正。在内部监督机制上,由单项监督向多项监督、工作期间监督向全天候监督和对人监督向对人对事对家庭监督的转变。院立案庭对全院每位干警、每个单位办案情况跟踪检查、督办,从立案到执行,全程监督,每月通报一次。审判监督庭对判决案件、上诉案件、再审案件,全面进行评查,每季度发通报一次。院监察室对干警八小时之外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全院,全面促使公正。
   四是惩处到位,树形象。坚决克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处,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该院专门成立了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按照《违法违纪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对案件承办人、庭长等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年终评先表模实行一票否决。2月份,对二审发回、改判1件案件存在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了50元至100元的经济处罚。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到干警违法违纪乱用审判权的问题,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属实的上报查处,并通报全院。年初,院监察室对2009年群众来信来访8件,其中省高院转办2件,县人大、县纪委等机关交办4件,其他2件,均全部办结,法院形象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