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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执结1000多万,襄阳中院执行攻坚再发力

时间: 2020-11-27 10:12 来源: 襄阳中院执行局、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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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所有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申请执行人感激地说道。11月26日上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高新法院、襄州法院共32名干警进行强制腾退,执行交付案件标的额约1980万中应交付房产7处,查封约1300万财产共10处,依法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

2017年10月,襄阳中院作出执行裁定,将湖北某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位于襄阳市襄州区的一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房产9处),作价1982.2725万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襄阳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上述不动产所有权已归申请执行人襄阳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2处不动产除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襄阳中院责令现在使用该土地和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在2020年10月8日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现使用该土地和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腾退,襄阳中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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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执行局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强制腾退方案。经过周密部署,11月26日上午8时,襄阳中院执行人员整装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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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执行人员现场集结完毕。襄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化宣布执行开始后,审判长童斌宣读以物抵债执行裁定和查封被执行财产裁定,法警支队副政委黄静对法警分工进行安排,承办人宣布执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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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带领法警,首先对现场进行清场,向滞留人员释法明理,要求其尽快离开执行现场,不得阻碍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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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共分为三个小组,财产交付组负责对财产交付和查封物资进行清点登记;转移物资组负责对涂料厂、食堂物资进行清点移交;警戒组负责大门警戒、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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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2时,经过3个小时紧张有序地进行,最终将财产顺利执结交付,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后,执行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