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磊院长到市委党校专题授课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关于“各级法院院长到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宣传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10月26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走进市委党校,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题为2023年秋季第一期主体班学员进行专题授课。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罗丽主持。
邹磊院长指出,当前我国正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日益凸显,同时也面临巨大社会转型,各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呈现“诉讼爆炸”之势。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被党中央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关乎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
授课过程中,邹磊院长从“枫桥经验”的诞生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襄阳法院实践、对新时代“枫桥经验”未来发展方向的思考四大方面与学员们展开交流。
邹磊院长表示,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本质;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真经”;共建共治共享一体化,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原理;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制度创新;平安、和谐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价值。
邹磊院长还以详实的数据和丰富的案例介绍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襄阳法院实践。他指出,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化解案多人少突出问题,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精髓要义运用到诉源治理和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不断创新发展。
邹磊院长强调,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已逐渐形成“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未来,应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坚持守正创新、实践取向和需求导向,同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邹院长的授课内容丰富、视野开阔、侃侃而谈,既有思想深度,又有实践广度。让我们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样本’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认识,是一场高质量的专题辅导!”学员们纷纷表示,他们将学以致用,积极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襄阳实践,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推动襄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