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例指导

“老总之子”组 团伙行骗获刑4年

时间: 2015-04-02 11:00 来源: 枣阳市法院

   

蒋某冒充武汉一家公司老总的公子,以给企业引资为名,骗取枣阳一化工公司钱财。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以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两名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3月,武汉市无业人士蒋某经居住在枣阳的英山人肖某介绍,认识了枣阳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唐某。蒋某谎称自己是武汉天伦万金国际有限公司老总之子,可以为唐某的公司引资。之后,为了进一步掩盖骗局,达到骗钱目的,蒋某又邀请武汉的无业人士陈某帮忙,还伪造万金公司印章、伪造肖某、陈某系万金公司项目经理身份,并多次来到枣阳对唐某的公司进行考察。期间,按蒋某的指使,肖某邀约一姓孙的朋友、陈某邀约自己的舅舅李某冒充万金公司副总等高管身份到枣阳进行考察、审核。

在取得唐某的信任后,蒋某以需要提供保证金、送礼等为由,先后骗取唐某现金40万元。2013年9月3日,三被告人欲再次骗取唐某60万元时,被唐某有所察觉,遂向警方报案,并将前来拿钱的肖某、陈某扭送公安机关。

在约定时间久等肖某、陈某不见回来,蒋某预感事情败露,立即返回武汉躲藏。2014年4月22日,蒋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