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
“刘法官,我是宋某等案件的被执行人,我的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了,我想跟您谈谈。”10月28日下午,执行干警刘运波突然接到了朱某这样的来电。
朱某是一起拖欠劳务费案件的被执行人。2017年,宋某等四人向朱某提供劳务,朱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用,后称暂无钱支付,向宋某等四人出具了欠条。随后,宋某等人多次向朱某索要,朱某都未支付。无奈之下,2019年,宋某等四人向樊城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中,经法院组织调解,朱某与宋某四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在6月底支付全部劳务费用共计12000元。但到了约定的期限,朱某仍未履行义务。宋某四人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刘运波对该案立案,冻结了朱某银行账户上的资金4000余元。
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朱某十分着急,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来到执行局后,朱某情绪激动,声泪俱下。原来,朱某的儿子患有肾病,家里原有的积蓄已经全部用于为儿子治病,但无奈后续治疗费用开销太大,其一直在工地上打工挣钱,心里虽惦记着这四个兄弟的欠款,但确实拿不出钱。法院现在冻结的4000余元是众筹来为儿子治病的救命钱,恳请法院能够解除冻结。
得知此情况,刘运波想要居中主持调解这件纠纷,立即联系宋某等四人来到法院,向其告知了朱某的实际情况及请求,征求四人的意见。宋某等人在知晓了朱某孩子的情况后,表示理解,但提出需要再确定一个还款时间。刘运波积极从中做工作,最终宋某四人同意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朱某承诺,拖欠四人的劳务费用12000元,在2020年年底还清。
执行有力度,也应有温度。在维护司法尊严的同时也需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充分兼顾司法公正和“人情味”,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