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樊城区法院顺利执行一起强制腾退房屋案件
因资金周转,钱某将自己所有的位于樊城区春园路某小区的房屋抵押给赵某,并办理了他项物权登记,担保55万元债权。近两年来,钱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赵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樊城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钱某于一日内偿还赵某借款共计60余万元。
事后,钱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甚至拒接法官电话。无奈之下,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对钱某位于樊城区春园路某小区的房屋进行拍卖。案件走到这里陷入了僵局,房屋抵押的次年,钱某将房屋卖给了王某,王某作为此案的第三人,也是受害人,对立情绪严重,对法院送达的腾退房屋的通知视而不理。为此,执行干警李扬前后八次对王某进行约谈,王某每次都情绪激动,坚定拒不腾退房屋。
执行局为破解此案房屋长期得不到执行的难题,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明确了由执行局裁决科负责人石小玲对案件督办协调、全程负责、一抓到底。5月12日一早,执行局的干警们向这起“骨头案”开拔进军,对王某占用的房屋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考虑到当事人情绪重,人员迁出难,突发状况多,执行干警对当事人进行释明法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后,对房屋实际占用人王某及其妻子强制控制带回法院,开始强制腾退房屋。为了避免让王某的孙儿见到这一场面,我们的执行人员想方设法将其哄离现场,悉心照料。
参执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程录音录像,经过一天的不懈努力,该起矛盾尖锐的执行案件最终得以成功解决。
这起腾退案件中,执行局干警刚性执法、柔性关怀,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在于落实,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在未来的执行道路上,樊城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计划有序组织执行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