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执行视窗 > 执行动态

立案当日就结案 枣阳法院高效调解果农纠纷受称赞

时间: 2018-07-18 20:51 来源: 枣阳法院

“真没想到,我的案子当天立案就办结了,现在法院办案效率太高了,真正做到了方便群众诉讼!”7月17日下午,原告付某收到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入额法官张磊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后感叹道。

枣阳市大面积种植桃树已有20多年历史,早在1998年,就被中国农学会授予“中国桃之乡”称号,故每年桃子上市之际,外地客商纷至踏来,云集枣阳,争先抢购,运往全国各地销售。

2018年6月1日,山东果商李某来到枣阳市鹿头镇,通过鹿头镇个体经销户付某向当地果农收购桃子,经结算,截止6月27日,李某已累计支付购桃款16.9万余元,还有余款12.4万余元,李某向付某出具欠条,承诺7月17日结清。

7月17日,李某再次拉运桃子却不结算之前欠款,于是,当地果农拦住货车,并向派出所报警。值班民警劝阻了果农并告知双方到辖区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当日下午,付某来到枣阳法院起诉。立案后,承办法官张磊经了解该案涉及果农80余户,处理不当很可能引发群众上访。于是,张法官果断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在张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所欠货款8月7日支付70000元,余款54221元在8月20日结清,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不到三个小时。随后,张法官半小时内完成了法律文书的起草、校验审签、印制,并于当日送达当事人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