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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六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 2018-09-11 09:36 来源: 襄阳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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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襄阳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服务经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支持保护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深化建设性司法,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开通立案、审理直通车方便企业诉讼,审慎采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积极推进“法官进企业”主动深入服务企业,多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大局、服务企业工作。

一、加强建设性司法,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收案68331件,结案45651件。收案数、结案数均居全省第2位,结案率66.81%,高于全省法院4.43个百分点。

一是开通立案、审理直通车,方便企业诉讼。二是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充分发挥立案、刑事、民商事和执行等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涉金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二、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注重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鼓励市场主体在自主创新、生产经营、招商引资等方面探索、创新,凡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作犯罪认定;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刑事政策规定不明的,不作犯罪处理;对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或主观恶意较小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对涉及财产、股权等利益冲突引发的轻微经济犯罪,在侵害人主动退赔,受害人损失得到必要补偿,双方自愿达成谅解的前提下,依法实行刑事和解。

三、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

全市法院1至8月共受理执行案件15206件,实际执结5271件,执行实际到位金额19.12亿元。

一是中院加强对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力度,坚决推进执行工作。二是加强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实现法院、法官、案件、节点“四个全覆盖”,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三是强化执行工作区域协作。四是借助信息化加大强制执行和信用惩戒力度。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1760件、13329人次,采用高清头像+悬赏式曝光“老赖”6090人次;发布失信彩铃279人。采取拘留措施1604人、罚款388人。依法追究“拒执罪”,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执罪”案件109件114人,有20人受到刑事处罚。

四、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和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审理和执行涉及企业各类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时,慎用各种强制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等强制措施,严格控制和慎重把握对企业负责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从相关当事人最核心的利益诉求出发,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

五、加大高新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

市中院出台《关于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自贸实验区所在地基层法院根据受理案件的数量、种类、性质等实际情况,成立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集中受理、集约审理涉自贸区企业案件。中院受理、审理自贸区涉外知识产权的一审案件,并负责指导基层法院涉自贸区审判工作。襄阳两级法院全力为自贸区的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六、持续推进“法官进企业”,主动服务企业发展。

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进以“法官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官四进”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法官四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法官进驻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