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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守望者
——刘德兴

时间: 2016-12-26 10:23 来源: 南漳县人民法院

法官手记  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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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九集法庭副庭长刘德兴

 

忙忙碌碌一年又过去,不小心成为全院办案数量最多。无数个夜晚挑灯夜战,电脑屏幕前的字斟句酌,其中酸甜苦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百余件案件,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恐怕还是这一件,曾氏父子历经三四个案件,几轮上诉,终于在今年达成了执行和解,双方的关系得到缓和,了却了我几年来的一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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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还要从几年前说起,我所在法庭辖区内的马家洲村被划入县经济开发区,一些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其中就有七旬老人曾老汉家的耕地。曾老汉家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妻子虽去世,但应当是步入小康,乐享晚年的时候,但曾老汉与儿子却为家中新建房屋的分割、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及赡养费的支付等问题,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双方一度发生争吵打架,似有父子关系彻底破裂之势。在办案中,我认定儿子曾某某是解决案件的关键,就对其加强法律宣传并进行思想教育。同时,我借助村委会的帮助,全方位对曾老汉父子进行思想感化、父慈子孝的道德熏陶。为方便患有肺病的曾老汉开庭,我特意到其所在的村委会开展巡回法庭,并邀请村民旁听,在对村民普法的同时,也从舆论上对曾老汉父子产生正向压力,促使他们重新检视各自行为的不妥之处。最终,几年的不懈努力没有付诸东流,双方达成了和解,我从心底为他们刚到高兴。很多纠纷,从法律上说,案好断,但理难清,破镜难重圆,能够缓和这对“冤家父子”的关系,我心中甚是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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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就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这是我一贯的理念和坚持。我所在法庭驻地南漳县九集镇山清水秀,近来更有投资商开发了别墅群。别墅旁原先的荒滩变成了“金滩”、 “银滩”。承包这片荒滩养鱼的黄某这天急匆匆来到法庭,手持一份合同解除通知书。原来是发包鱼塘的村委会通知黄某,如三个月内不起诉,鱼塘承包合同将解除。黄某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该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审理中,村委会辩称承包合同系黄某与原村主任私自签订,程序违法,且黄某未交承包费。但黄某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村委会的抗辩理由均不属实。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一般长达几十年,故合同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怎么能因村委会的一纸通知就解除呢?一方面,村委会的行为并无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该行为更是违反了基本的诚信。于是,我积极和镇政府沟通,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在取得政府的支持后,为避免矛盾恶化,我又多次主持原、被告双方调解协商,最终,纷争得到平息,黄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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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

有人说,法庭审理无大案,无非是家庭、邻里纠纷,但我总是认为,群众的事情无小事。既然成为一名派出法庭法官,就有责任守护好这片土地,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农村社会不在城镇化的冲击下失序,让农民能时时刻刻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这是我的初衷,更是我一直以来的坚守。现在的农村已与已往大不同,随着互联网的四通八达、农村信贷的活跃及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传统观念与现代思维激烈碰撞,处理农村问题的思路也必须发生变化。只有不断学习进步,才能适应新变化,解决新问题。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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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凡湖北法院系统干警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需提交个人作品,征稿文体不限,提倡风格多样,不拘一格,字数不宜少于1000字。征文署个人姓名、职务,附个人工作照、工作办案和相关图文照片(3至7张),连同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hbfytougao@sina.com)即可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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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