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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官,获评襄阳市先进工作者!

时间: 2025-05-16 16:04 来源: 襄阳中院


近日,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襄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表彰了一批敬业奉献、锐意进取、忘我拼搏、敢为人先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江涛获评“襄阳市先进工作者”。

 

襄阳市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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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江涛,2002 年转业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员职务,现任襄阳中院四级高级法官。近年来,其年均结案率达95%以上,2018年办案数量位居全院第一,荣立中院机关个人三等功一次。2019年,由他主审的一件民事侵权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其承办一起案件的裁判文书被评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实施指导案例。2022年,由他主审的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一等奖,并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其个人多次荣获院机关嘉奖、优秀共产党员、襄阳市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

 

勤奋刻苦、精研业务,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在入职法院之前,江涛曾有过11年的军旅生涯,人民子弟兵的优良传统,锻造了其政治坚定、严谨务实的精神品质,也使他养成了吃苦耐劳、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他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以身作则,在审判业务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先行者。

江涛法官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归纳和总结审判业务成果,其承办的案件多次获奖。由他主审的一起楼栋住户违规搭盖隔热防水顶层、积雪滑落砸塌楼下门面伤人的物件损害赔偿纠纷案,于2020年8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高空抛物、坠物类典型案例,通过该案例的裁判,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由他主审的“吃霸王餐摔伤反向餐馆索赔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为典型案例收入中国法院博物馆永久保存;2022年8月,其主审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由于该案裁判标准符合当前改善民生工程和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趋势,经省市多家新闻媒体采访,对类案加装电梯起到典型指导意义,被评为2022年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精品案件一等奖。

 

持之以恒、甘于奉献,勇挑重担履职尽责

参加工作三十余年,江涛在工作中始终没有丝毫怨言和懈怠,他立足本职岗位,对工作从来不提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工作日基本早7点前到岗,晚7点左右才下班。为了更好完成审判任务,他多次放弃年休假,节假日的加班加点也成为常态。2018年,江涛因办理民事审判案件数量居全院第一,荣立中院机关个人三等功;2023年,因办案数量名列前茅,再次获评为中院机关“办案之星”。

案件审理过程中,江涛法官认真落实案件审判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把控案件的阅卷、送达、庭审、合议、汇报、调查、调解、文书制作、判后答疑、诉讼退费等各个环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点滴做起,毫不懈怠,努力从细节方面规范自身的审判活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司法廉洁,严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坚持审慎办理每一件案件。

 

坚守初心、司法为民,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江涛认为,法治的最高境界是一种信念,一切法律的基础都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他平时言辞不多,但和同事交流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案件再多、办案压力再大也还是要慎重,因为每个案子办的都是当事人的人生!”

面对案件审理数量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办案压力增大的情况,他对待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也总是保持耐心细致的态度,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考虑。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规定和规范的严格,同时通过解释沟通、对比引申,使当事人明辨是非,消除误解。无论酷暑还是严冬,他都坚守在案件调查现场和实地走访第一线,常常因来回奔波而顾不上吃饭休息。在辛苦办案的过程中,他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体会到人民法官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与认真细致的办案作风,也使得许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纠纷就此化解。

2022年初,江涛法官审理了一起棘手的医疗损害纠纷信访案件,在审理期间,因为江涛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让当事双方均感到心服口服,经过多次不厌其烦地协商,当事人主动认识到自身言论的不当,也化解了多年的争议,医患双方最终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荣誉属于过去,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的务实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奋斗姿态,不负党和人民嘱托,努力为审判工作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江涛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