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上网需谨慎!小心“同桌的你”……
2018年1月14日凌晨4点多,襄州区航空路某网吧内,市民李先生玩游戏累了,正靠在椅子上打盹儿。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放在桌面上的手机竟然“不翼而飞”,而小偷正是坐在旁边上网的年轻男孩陈某。当日,陈某就被襄州公安分局抓获,随后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日前,襄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陈某先后四次在网吧盗窃他人手机,每回都是趁被害人睡觉时下手。甚至有一次,他从被害人上衣口袋“摸”出一部价值三千元的名牌手机,熟睡中的被害人也没察觉。据陈某交代,四部名牌手机只卖了1200元,都被他用来上网和吃饭。
襄州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作案四起,盗窃数额较大,且系多次盗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盗窃罪。陈某在被公安人员抓获后,能够如实交待全部盗窃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责令退赔所盗手机,并返还各失主;违法所得1200元予以追缴。
据悉,陈某今年只有19岁,高中肄业后没有固定职业,每天就是在网吧打游戏度日,没钱上网时,他就动起了歪脑筋。最终,陈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