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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时间: 2007-03-29 17:15 来源: 本院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杨仕满,现年44岁, 1988年8月调入南漳县法院工作,先后在本院肖堰人民法庭、院机关民事庭、刑事庭、经济庭、行政庭等部门工作。现任武镇法庭庭长。

  作为一名基层山区的法官,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所向,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是崇高的事业,是神圣的使命,是沉甸甸的责任。

   我在武镇法庭担任庭长三年来,在维护和保障区内公平正义、实践司法为民的进程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从2004年至今三年多时间里,我带领全庭六名干警审结各类案件2325件,人平结案387.5件,结案绝对数量和人平数量创全市第一, 收到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表扬信息267条,锦旗28面,当地党委政府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被树为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特别是在“巡回法庭进农家”为龙头的实践司法为民措施上,充分体现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新特点,新华社、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南方周末、湖北日报、湖北法院网、襄樊日报等诸家新闻媒体竞相报道我们的作法,有三百多篇次的信息宣传了武镇法庭。被县委和法院树为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2003年,法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模范法庭”,2004年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模范人民法庭”, 2005年底又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我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9月,又被县政府授予首届县级劳动模范,2006年7月,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1月,在全镇党政机关及各部门900多个选民中高票当选南漳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年底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模范个人。我所领导的队伍人人是先进,个个是模范。

   在建设队伍中,我坚持从小事、平凡事抓起,推出“接待群众不发火,工作期间不饮酒,办案期间不吃请,休息期间不赌博,审理案件不出错,勤奋工作不分心”的“六不”纪律,作为庭长,我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向干警响亮喊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和“遇到矛盾不回避,遇到难案不推辞”。时刻警醒自己要做表率和标杆。

    在一线工作,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我始终抱着同情心和良心与他们打交道,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尽量为老百姓提供方便,为人民群众解忧解愁。很多当事人脾气大,好争好斗,一有怨气就气冲冲地找到法庭,在法官身上发泄,说狠话,拍桌子是常有的。但我从计较,采取端水递茶拉家常的办法平和当事人情绪后再进入正题谈正事,晓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其它干警看到我带着深厚感情与老百姓相处的作风,深感折服。在执法思想、执法态度、执业纪律、敬业理念上不断加强和提升。我虽患结肠炎和腰椎间盘突出症,虽受病痛折磨,但不被病痛屈服。

    如何通过审案教育公民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我们以“践行司法理念,彰显人文怀”为突破口,坚持不让群众花冤枉钱,不让群众费冤枉时,不让群众走冤枉路”的服务理念,大力开展“巡回法庭进农家”活动,开着“便民诉讼车”,带着简易审判桌、牌,进村、入户、进农家,把法庭开到工厂、开到学校、开到社区、开到纠纷发生现场,就地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农村债务、侵权赔偿等简单民事案件。全庭6名干警不分作息时间,不辞辛劳,哪里有求助就及时赶到哪里,及时化解大量纠纷,以法官们走千山万水、受千辛万苦换取人民群众的方便。几年来,我们共巡回开庭就地审理一百多场次。此举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也在全国法院系统得以推广。

    我采取了发放便民联系卡、聘请法庭工作联络员,设立便民投诉接待站,建立百姓有座连心桥,小小绿卡见真情、法庭开到家门口,情系群众解民忧,爱岗敬业促和谐的运行机制。

    我针对社会上赡养纠纷问题,撰写了题为《关于审理赡养纠纷案件的思考》的调研报告,对社会上的遗弃、歧视老年人现象给予强烈抨击,也对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探索农村养老保障体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引起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湖北日报》、湖北法院网等纷纷刊载,《襄樊日报》也以头版头篇刊发,收起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新华社记者也前来合作调研,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在如何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纠纷问题上,我撰写了《论人民陪审员的价值思考》调研文章,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优秀论文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被省高院《法庭内外》全文刊载。

    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如何劝导被告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我细心分析案情,认真研究工作方法,力求“化解对抗”。2004年秋,谭某将康某左手致残。2005年春,法院判决赔偿康某致残损失2.7万余元。一年多来,谭某一直以“家贫”为由,软抵硬抗,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不履行义务,我们在通报案情时了解到另一案被执行人朱某在妻离子散,屋倒墙塌的情况下,卖掉仅有值钱的摩托车和电视机,一次性还债4000元的事例,决定带谭某去朱家“考察”。第二天,冒着滂沱大雨,我和法官徐振华、李双贵一行硬性拉着谭某来到朱家,朱说:什么都可以抗,就是不能抗法。眼前的朱家,到处杂草丛生,屋内残破不堪,睡的一间歪架子床。目睹朱家困境,谭某内心受到震动,感慨地说:“我说我困难,其实他家确实比我还困难,他都能还4000元,我决定今年一次性把这事了结!”回来后,我们又趁执打铁,立即让康某和谭某协商和解,双方产立即达成和解协议:康某主动让步,将赔偿额降至1.8万元,很快执结。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法庭工作的重要任务。案件质量促和谐,多调少判促和谐,亲民爱民保和谐,敬业爱岗促和谐。几年来,我们对40多起家庭力引发的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苗头,20多起执行中的对抗性矛盾等均及时采取灵活措施妥善处置,并依靠社会各方强力配合、协调化解。对多起案件较为激烈的对抗性矛盾通过艰苦细致工作,督促被告人承认错误、认真悔过、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自诉人谅解,除1件判缓刑外,其余均调解、撤诉案件,避免和防范今后新的矛盾激化。06年8月,襄樊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专门来我庭就成功调解化解自诉案件制作了专题片进行了宣传。

   同志们,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是核心,公平正义追求,服务大局是使命,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落实司法为民,就是一个个案件中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种努力,正是这种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官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壮丽诗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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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南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