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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盗走100余只信鸽,男子被判刑1年6个月,他这样解释……

时间: 2019-07-09 09:53 来源: 襄城法院

襄阳一男子为满足妻子养鸽子的念想,连续五次盗窃信鸽,近日,被襄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男子疯狂作案 9天盗走100多只信鸽

2018年10月间,石某伙同朱某(另案处理)在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多地采取撬锁盗窃的方法盗窃他人饲养的信鸽。

2018年10月6日至15日,襄城、樊城两地接到了5起警情,均称大量信鸽被盗。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5起案件均系同一伙人所为,共计盗窃信鸽一百余只。

为满足私 男子获刑1年6个月

归案后,石某交代,之所以屡屡盗窃信鸽,是因为妻子想喂养。他说,在分赃之后,他将鸽子都放在家里养了起来。

襄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涉案信鸽价格无法鉴定,但系因品种、体质、年龄、血统等资料未能补充完备,尚不具备鉴定价值的条件。故应当适当考虑此节因素,对被告人石某量刑时酌情予以考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