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公开聘用4名临时工作人员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聘用4名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我院书记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4名书记员。
二、基本条件
1.21周岁-28周岁,一般应具有襄阳市区户口;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录入的人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法律专业的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由本人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8月5日开始, 8月8日截止。
报名地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檀溪路208号)605室
联系人:童斌、陈琳
咨询电话:3692612、3692613
2.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四、方法步骤
1.速录能力测试。速录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录入文字水平高低,满分为100分,根据速录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往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是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和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速录能力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2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体检、政审后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6.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派遣,签订用工协议,工资待遇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定办理。
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