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男子谎称离异在婚恋网站骗取女子钱财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婚恋网站本为适龄男女提供交友平台,但许多不法分子趁机瞄准部分用户交友心切的心理,使得婚恋交友诈骗案件频发,让很多人既被骗感情,又被骗钱财。襄阳一男子在某婚恋网站谎称离异登记注册,骗取被害女子十多万元钱财,虽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但仍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宣判,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7年3月,被告人汤某在与妻子潘某未离婚的情况下,在某婚恋网站谎称离异登记注册。同年6月在网上认识被害人杜某,同年8月被告人汤某以母亲住院需要钱为由,骗取被害人杜某现金人民币5000元,用于归还个人信用卡欠款。2017年9月至11月,被告人汤某因长期进行“六合彩”赌博有大额欠款,遂向杜某谎称做生意需要钱,让杜某用身份证和银行卡办理网络贷款,共计人民币130493.03元,其中实际到账人民币79077.2元,后被告人汤某将上述贷款的钱取出,用于归还“六合彩”赌博债务及日常生活消费等,案发前被告人汤某归还贷款人民币2469.26元。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23日,被告人汤某使用被害人杜某的信用卡套现共计人民币14140.8元,被告人汤某将套现的钱用于“六合彩”赌博。
2018年9月19日,被告人汤某家属退赔被害人杜某人民币120000元,取得被害人杜某的谅解。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汤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汤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审判决下达后,被告人汤某不服,向襄阳中院提起上诉。
经襄阳中院二审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所采信的证据均经过一审庭审质证,证据来源合法有效,所证内容客观真实,本院予以确认。
襄阳中院认为,上诉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汤某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