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共促,襄阳都市圈破产实务培训交流会召开
8月19日至20日,襄阳都市圈破产实务培训交流会在襄阳举办。这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司法局、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和管理人履职能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四地从事破产工作的法官、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负责同志、破产管理人和特邀嘉宾20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另有300多名从事破产业务的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参与培训。
培训会上,特邀授课嘉宾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晓燕对破产程序定位、本质、阶段、类型以及重整运行机理、重整与重整式清算、重整管理人模式、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重整计划制作、表决、批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以《困境企业处置于社会经济发展之“危”与“机”》为题,对困境企业处置司法“招式”、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分工及互补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困境企业处置于社会经济发展内涵做了深入分析。
湖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晓星以《破产法观念革新与制度运用》为题,从我国破产案件审理现状分析、破产法事实中观念误区、破产审理政府、法院与管理人定位、投资人对重整程序的参与及风险防范、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条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破产债权申报与确认中疑难问题等方面做了深入阐释。
会议现场交流环节,“襄十随神”四地部分破产实务审判法官、管理人协会及律师代表分别围绕破产财产实物分配、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等主题开展了专题研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翀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涛分别就破产案件的高效审理、管理人履职尽责、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四地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
开幕式上,襄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就推进破产实务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高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破产管理人工作。二是要高标准推进协同创新,全面加强破产行业管理。三是要高质量加强合作交流,打造专业破产人才队伍。
下一步,襄阳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加强本地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推进破产管理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构建和优化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四地法院、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审判领域的司法交流和协作,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办案质效,为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