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遗留十年债权难收 法官调解当场结案兑现
丈夫去世,遗留债权十年尚未收回;法官入手,倾心调解当场案结事了。近日,在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承办法官陈俊生调解了这起拖欠十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张某某的丈夫赵某生前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销,2016年赵某因病去世,张某某接手了丈夫生前的业务,整理了27张刘化某于2009年在农资经销部共赊欠的货物清单共计四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某某一纸诉状将刘化某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被告刘化某躲避不接收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材料。张某某提供的27张赊欠货物清单,部分清单上备注有“欠条”字样,部分只列出了购货明细,部分清单上赊欠人签名为“刘化某”,而另一部分则签名为“刘华某”。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逐渐凸显出案件的复杂性。
找准问题关键,承办法官理清思路后,一一寻找办法解破。承办法官找到被告家里,见不到被告本人,就向被告的妻子送达法院应诉通知书等,并向其释明法律关系。同时,在向当事人了解案情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刘化某的妻子系该市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李某的亲属,为减轻被告刘化某的对抗情绪,尽快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承办法官积极与李某取得联系,希望借助李某熟知相关法律且与刘化某关系较密切的优势,让李某出面帮助协调化解纠纷,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一起,当面做他们的工作,与他们沟通协商,结算、核实账单,逐一点清核对每张清单内容,扣除已支付的部分货款,被告刘化某也承认“刘华某”的签名为其所签。
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与刘化某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被告刘化某一次性支付了张某某两万七千元现金,双方争议多年的债权纠纷终于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