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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李群星在襄阳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及破产审判工作

时间: 2021-04-09 11:18 来源: 襄阳中院研究室、民四庭、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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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一行赴襄阳两级法院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及破产审判工作,听取襄阳两级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破产审判工作汇报,与五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并实地走访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

在襄阳中院召开的座谈会上,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对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人大代表、万洲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世运

建议法院要树立系统观念,做好工作措施和案件审理全流程的配套衔接。切实解决执行难和年底立案难的问题。在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系的完善上,实现更大作为。

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汇尔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兴明

近年来襄阳中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营商环境逐年好转。建议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解决思想认识“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法官审判质效的监督。

襄阳市人大代表、襄阳市总工会副主席 梅玫

建议法院依托“法院+工会”这一平台,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实现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专业化。

襄阳市政协委员、民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黄作滨

建议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企业共性问题进行普法教育,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权益。

襄阳市政协委员、湖北东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宋涛 

建议发挥商会的协调作用。在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法官联系室,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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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星副院长感谢与会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

李群星副院长对襄阳两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书记应勇强调,地区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要以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省高院游劝荣院长提出,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使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是工作措施再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攻坚短板确保实效,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审判管理等各环节对涉企可能受到影响进行分析、防范和处置。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水平,形成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襄阳法院经验。要以案件为载体,充分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标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醒教育作用,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工作责任再压实。要强化领导主体责任,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主动谋,亲自抓。今年,省高院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考评制度,坚持日常考评与节点考评、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第三方评估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对全省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年终,省高院将约谈考评排名靠后的中基层法院院长。通过考核促使工作责任层层压实、逐级传导。

四是统筹抓好各项工作。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巡视巡查整改等活动的结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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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星副院长一行还前往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调研。襄阳中院院长邹磊、副院长陈翀、谷城县委相关领导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