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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派员旁听庭审 助法推法无缝衔接

时间: 2019-06-06 10:04 来源: 老河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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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毛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一案。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部分领导干部现场参与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毛某某在担任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取资产评估公司共计9.436万元,为该公司在承接土地收储评估业务和评估费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015年底至2017年,被告人毛某某负责国有土地收储工作和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的全面工作,毛某某明知老河口某公司存在司法纠纷、不符合收储条件,仍对其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储,并支付收储费用,致使国家利益损失达1303.4084万元;2013年,毛某某套取建设银行老河口支行贷款转贷他人,赚取利息差额31.7万元。毛某某的上述行为分别涉嫌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

老河口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法庭引导控辩双方对所举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秩序规范,法庭纪律严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毛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老河口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湖北省监察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工作办法》要求,多次邀请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涉案被告人原单位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现场进行廉洁警示教育,实现审判职务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老河口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继续坚定不移地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职务犯罪,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腐败治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组织现场旁听、“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警示教育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好的举措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体水平,为建设法治老河口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