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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之心起纷争 一妇女为百元获刑

时间: 2017-11-17 09:40 来源: 枣阳法院

为了地上掉的一张100元的人民币,两妇女争吵得不可开交,并在菜市场上演一场“百元大战”。11月15日获悉,枣阳市法院以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赔偿受害人段某医疗费等费共计1.9万元。

今年7月18日早上,朱某(女,55岁)来到枣阳市熊集镇耿集菜市场内买菜,当她行至段某(女,42岁)摊位买菜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张100元的人民币,贪心的朱某立马捡起了钱,不想被摊主段某发现,便称钱是她丢的。随后两人互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在争吵过程中,段某用左手指着朱某要求其必须归还,朱某顺势用双手抓住段某的双手相互推搡,致使段某手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8月7日,朱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月16日被逮捕。为了争取宽大处理,8月21日,朱某的亲属积极筹款赔偿了段某各项经济损失1.9万元,并取得了段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朱某表示服判。

“一念贪心起,百万障门开。本案中的朱某皆因贪念百元钱,结果,换来了惨痛的教训。”为此,承办法官提醒市民:人心难得是宁静。生活中当我们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相互忍让一点,冷静一点,就可以化解怨恨,平息风波,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是法治社会,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否则我们会为打架这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