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襄阳中院出台方案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3月28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方案》明确,创建期限自2023年3月至12月止,通过在全市人民法庭组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发掘宣传、总结推广一批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经验做法,组织评选全市十大“枫桥式人民法庭”。
《方案》对参与创建的人民法庭提出了五项标准:一是要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二是要履职尽责,业绩过硬。案件调撤率、小额速裁适用率、平均审理时长、服判息诉率等指标达到全市辖区均值及以上。收案数量呈平稳下降趋势。万人成诉率低于辖区均值且持续稳定呈下降趋势,达成培育、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村湾”的目标。三是要司法为民,服务过硬。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法治讲堂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回审判或公开审判以案说法活动,每季度至少向地方党委政府、辖区企业或组织提出一份司法建议。参与基层治理内容务实、形式多样,党建工作、审判实践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四是要亮点突出,品牌过硬。综合性法庭、专业化法庭按照自身建设规划实际,分类施策,按照“一庭一策”要求,打造品牌法庭,彰显特色亮点。五是要严管厚爱,队伍过硬。干警政治素质高、司法作风好,业务能力强,有团结向上、争创优秀的良好氛围。团队配比合理,实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配比1:1:1全覆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优良,无违纪或群众反映情况,做到“廉政零违纪”。
《方案》同时指出,要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要立足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要聚焦审判职能不断延伸,谋求服务基层治理纵深发展;要突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催生社会效应良性循环;要结合法庭干部队伍建设,助推服务能力整体跃升。
《方案》的出台,将激励全市人民法庭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和衍生诉讼案件发生,推动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机制更加顺畅高效、民生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妥善化解、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得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襄阳、法治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