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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围“老赖”

南漳县人民法院从严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纪实

时间: 2015-01-13 14:53 来源: 南漳县法院

    为使司法公正落实到实处,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托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撒起“天罗地网”,筑起“铜墙铁壁”,立体曝光、联动执行、严厉打击,对执行“老赖”进行合围惩处,使“执行难”问题有效得到解决。201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85件,执行1545件,其中涉民生案件357件,执行款1500万元。

  充分曝光,让“老赖”无处藏匿

  “我来交执行款了,请你们以最快的速度将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吧,不然我都没脸见人了,大家都说我是‘老赖’。”2014年11月27日,被执行人杨某对着执行法官何国平说道。

  2011年11月30日,被执行人杨某向他人销售木材,其联系刘某等4人为其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刘某被木材砸伤右胫腓骨,刘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大量医疗费。刘某遂起诉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万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未积极履行义务,而是逃避执行外出打工。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查询了杨某的银行账户,结果发现该账号并不存在。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住处查找其下落,均无果,该案执行陷入困境。

  法院依法作出决定书,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外公布,并同时在电视台、微博上曝光。杨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媒体和所在村镇曝光后,乡亲们都笑话他,鄙视他,迫于压力,遂主动与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联系沟通。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一次性向刘某赔偿1.2万元。在支付赔偿款后,杨某遂要求执行法官从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上撤销名单,以免影响以后的工作生活。

  除了在媒体曝光“老赖”,执行局还利用执行或法治宣传时机,深入乡村、社区发放曝光名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与党政机关、其他政法部门合作,对拒不履行者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过程。截至目前,该院已向最高法院上报失信被执行人105名,促使138名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200余万元。

  联动执行,让“老赖”无路可走

  张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多方执行均无果,南漳县人民法院遂将张某的信息输入全县金融系统,实现信息对接。2014年9月,张某因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需要在银行贷款20万元,各项手续准备就绪后,却被银行拒绝贷款,其朋友知道张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也取消了与其合作。张某这才意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性,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4万元及利息。

  2014年以来,该院积极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持续营造强制执行高压态势。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为手段,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制裁力。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公安、车管等部门的合作,联合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不予登记财产、不予办理审批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014年,该院利用公安查询系统帮助查询在外地被执行人信息150人次,查控被执行人车辆150余台次,利用房管、土地查控系统查控相关信息340件,对28人采取强制措施,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5条,督促偿还欠款500余万元。

  严厉打击,让“老赖”付出代价

  “彭某,你拒不执行,而且还私自变卖已查封财产,现对你进行拘留。”伴随着执行员和警察威严的声音,彭某低下了头。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南漳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积极落实《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理拒执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移送、立案、审查、公诉、审判的快速通道,加大对涉嫌拒执和暴力抗执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2014年以来,该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有效威慑拒不执行的失信“老赖”。同时,该院加大强制措施执行力度,对28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

  司法救助,让弱者感受温暖

  “没有您的倾力协调,我爱人的病就不能及时就医,这个家就算毁了!”2014年11月3日,申请执行人廖某收到望眼欲穿的执行救助款后,紧握着承办法官罗学斌的手激动不已地说道。

  2003年3月,廖某在南漳县东巩镇苍坪村四组开办煤矿,后该煤矿停产,廖某将煤渣堆放于赖某的自留山上。后赖某未经廖某同意将他堆放的煤渣出售给其妻弟胡某,致使廖某蒙受损失。廖某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赖某和胡某连带赔偿廖某损失13万余元。

  判决后,赖某、胡某不履行赔偿义务并外出务工。而此时,廖妻病重住院急需治疗,生活陷入困境。为挽救廖妻的生命和家庭,执行法官多次到荆门、东巩等地深入调查赖某、胡某的经济状况及其下落,两名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可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多次与廖某“零距离”接触,帮他分析执行情况,讲解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其思想疏通工作,廖某同意放弃赔偿款5万多元,只要8万元。由于此时未掌握两名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法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最终通过救助渠道为廖某争取到8万元执行救助资金,挽救了廖某妻子的生命。

  该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向地方财政和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申请救助资金22万元,并拓宽救助渠道,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除发放执行救助金外,并为其办理低保手续。

  去年,该院共救助35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先后协调民政部门为10名特困当事人办理城乡低保手续,协调5名特困当事人满足了基本的居住条件,帮助7名特困当事人子女申请了贫困生救助金3.5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弱者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

 《襄阳日报》数字报 2015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