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为54户棉农集中兑付棉花款
8月28日,宜城法院为54户棉农集中兑付棉花款。活动现场,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见证监督下,执行员向54名申请执行人有序兑付了11万余元的棉花款。
被执行人李某某父子系宜城市流水镇孔畈村7组棉花收购商,负责为宜城市兴华工贸公司(李书川)供应棉花,2016年李书川陷入经济危机,其公司欠李安文、李雪冰棉花款68万余元,致李安文、李雪冰无力支付所欠棉农棉花款。为躲避追债,李安文举家外出至广州务工后,棉农纷纷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从2017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12日执行局共收到54件申请执行李某某父子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标的加诉讼费共计258676元。执行员接案后,因李某某父子二人下落不明,遂发出执行公告,并将李某某所有的位于孔畈村7组的房屋予以查封。同时,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李某某父子银行只有少量存款,虽然不足以兑付棉款,但执行员仍将其二人银行账户全部冻结,并将其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由于54户申请人不能提供其父子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及其具体下落,于是,执行员只得终结本次执行。
今年6月,李某主动与执行员白小龙取得联系,表示其父子被列入失信人员后,在外务工寸步难行,不仅不能乘坐高铁、动车、飞机等,就连找工作正规公司查询到其为失信人员均不录用,即使录用,也无法到银行办理工资卡,致其二人处处受限。为了生存,李某某请求执行员出面与棉农沟通,诚恳表示分期还款,并现场拿出11万元先行偿还部分案款。经过执行员的调解,看到李某某的诚意,54户棉农谅解了李某某父子,与其达成和解,协议明年年底前完成剩余欠款。
考虑到棉农领取执行款心情迫切,案款到账的第二天上午,执行员便将案款有序发放到每位棉农手中,以执行力度传递司法温度。拿到执行款,村民们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并纷纷与执行员握手言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