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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 | 优化消费环境,襄阳法院在行动!

时间: 2024-03-15 10:59 来源: 以上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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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襄阳两级法院围绕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为广大消费者送上“法治大餐”。


宜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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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宜城法院妇委会立足岗位职能,借助宜城市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契机,在紫盖山广场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活动,为现场参与活动的群众送上了权益保护“知识套餐”。

活动现场,宜城法院干警通过搭建宣传展板、摆放咨询台、分发宣传手册、现场司法答疑等形式,向会场群众普及了防养老诈骗、反电信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法院干警对前来问询的群众进行答疑解惑,普及常见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如何辨别日常生活中“不当得利”等诱惑,谨防购物陷阱,并积极引导大家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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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南漳县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在水镜广场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南漳法院积极参与活动,助力营造辖区健康的消费环境。

“原来正品和假货的味道区别这么大,以后买东西我知道怎么辨别了!”“还可以通过扫码识别产品的真假,太方便了!”活动现场,该院审管办副主任赵晓楠就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山寨”花露水、香皂、牙膏等产品现场说法,向群众讲解真假商标甄别方法,同时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醒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活动中,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了群众提出的生活中遇到的网络购物、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保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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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4日,保康县在紫薇广场举办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保康法院积极参与,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等单位一起开展法治宣传,助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与群众零距离互动,选取相关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以法论事,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提倡合理消费,提高防骗意识,并就现场群众提出的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活动过程中共发放典型案例等各类宣传册300余份,发放《民法典》等法律书籍20余本,解答群众问题4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老河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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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老河口法院干警来到市抗战广场,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设置“普法摊位”、摆放主题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们普及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

同时,就日常生活中大家比较关注的“假一赔三”“假一赔十”“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服务”等进行法律剖析,热情解答了群众在网络购物、用品质量、售后保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襄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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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力,更好服务消费市场主体,3月15日上午,襄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应邀前往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为该局行政执法人员授课。

培训会上,李伟以《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应诉若干问题研究》为题,结合法院行政审判实践,讲述了行政处罚从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到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的基本程序要求,并对执法人员在文书制作、送达程序等工作中容易出现瑕疵、违法的情形进行重点提醒。同时,李伟同志就行政执法人员比较关注的职业打假人问题以及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质量、电商营销维权等热点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参训人员表示授课内容干货满满、深入浅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们将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合力推进消费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营造放心消费、舒心消费的法治环境。


枣阳法院、谷城法院、樊城法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枣阳法院、谷城法院、樊城法院公布了一批消费者权利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游玩消费、食药安全、医疗美容、教育培训、二手车买卖等内容,旨在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积极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