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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湖北某棉业公司破产

时间: 2019-03-18 15:50 来源: 枣阳法院

债权人会议现场.jpg

日前,枣阳法院组织召开湖北某棉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案是枣阳法院受理的又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案件。该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及湖北某棉业公司相关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湖北某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棉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1日,公司位于枣阳市南城工业园,主要经营棉花仓储、收购、批发、零售等。2018年10月29日,申请人张某耀、闫某国、王某、王某连、王某贵以棉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没有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棉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18年10月30日,法院通知了棉业公司。棉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2018年11月12日,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受理该案后,依法指定湖北至理企业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并发布受理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2019年2月28日,共有45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额4.2亿元,涉及44名普通债权人和1家税款债权人。

会上,合议庭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宣布了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随后,管理人作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棉业公司财产状况报告及债权审查报告等,详细汇报了数月来为了争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所做的工作。在询问环节,合议庭成员及管理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会议核查了部分债权,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及《债权审查办法的报告》,还选举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圆满完成了既定议程。

据悉,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使债权人对欣银信棉业公司的现状有了更为全面客观的了解,法院、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职工代表之间得到了有效沟通,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下一步清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