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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襄阳中院法官曾建彬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时间: 2021-01-14 09:5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近日,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襄阳中院行政庭法官曾建彬同志获评“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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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彬,男,汉族,四川省自贡市人,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3年12月应征入伍, 2012年12月转业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行政审判庭二级法官。他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敢于担当、忠实履职,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连续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成绩评定为优秀,多次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承办的案件多次获评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其事迹先后被《中国审判》杂志和襄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勤学善研,从优秀军官转型为庭审骨干

曾建彬从小就对法律工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酷爱法治题材的书籍和影视作品,在部队工作时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帮助官兵及其家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曾建彬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转业到法院工作后,他更加珍惜这项工作,坚持每晚“充电”,全面研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成功案例,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办案方法,坚持用法学理论指导审判实践,使其顺利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

为了保证案件办理精准高效,他连续多年未休完一次年假,把“5加2”、“白加黑”作为工作常态,长年超负荷伏案工作,即使颈椎病犯了也未耽误一次开庭,每次都是利用休息日到医院检查治疗。作为业务骨干,他勇挑重担,经常加班加点审阅案卷,撰写法律文书,承担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年结案均在130件以上。自2013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他主审的近千案件,无超审限,无改判、发回,实现了零差错。近年来,他每年参加其他法官所承办案件的庭审合议均在500件以上。效率来自苦干、巧干、能干,对待审的案件,他开庭前都要认真阅卷,按照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于每一起案件,能当天审完他绝不拖到第二天。

爱岗敬业,竭力提升办案绩效

让当事人带着不平来,怀着关爱走,不仅让当事人感受法律的庄严,更有裁判的公正,是曾建彬的不懈追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总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定期回访当事人,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

2017年8月,在审理上诉人周明芳与被上诉人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待遇认定案中,他从立法本意出发,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让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信服,让当事人周明芳深感公平正义。为此,周明芳专程送来一面写有“法律的捍卫者,人民的守护神”的锦旗。

在审判工作中,他不满足仅仅作出一个裁判,更看重如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2018年12月,在一起借贷抵押担保案中,当事人张俐徽借用其弟张春生身份证,采取欺瞒方式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曾建彬经过调查认为,不动产登记局在办理登记时已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抵押权撤销与否均有可能损害无过错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曾建彬多次约当事人商谈,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撤回上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类似案例不胜枚举,曾建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忠于职守,助力地方法治建设

曾建彬不断探索、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模式、新技巧、新方法,在每案庭前作阅卷笔录,总结归纳争议焦点,庭中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着重调查、询问,庭后查阅法律法规,检索类案判例,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做矛盾化解工作,判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旨,并针对性的定期回访,以此让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胜败皆服,此做法成为襄阳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经验得以推广。在审理上诉人孙军不服襄阳市襄州区人社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决定案中,人社局以超过申请时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曾建彬经过调查,发现孙军是一名孤儿,伤情严重,其未按时提出申请,有其客观原因。曾建彬及时向人社局提出司法建议,时还对用人单位析理释法,最终该单位认可了工伤事实,并积极与孙军沟通工伤待遇问题,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理。

作为专家型行政审判业务骨干,曾建彬在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过程中建言献策,多次向地方行政机关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有力的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清正廉洁,秉守爱民为民情怀

曾建彬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审判在阳光下进行,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不踩红线、越雷区、闯红灯。

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每件案件,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和钱物,真正做到了严肃执法、刚正不阿,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办案的本色。他在审理原告胡某诉被告襄阳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中,胡某在向曾建彬提供补充证据的快递中夹带了一张内存1万元的银行卡。曾建彬发现后,立即向监察室报告。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对胡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将银行卡退还给胡某。在曾建彬的努力下,该案得到了依法公正处理。

新冠疫情爆发后,曾建彬主动投身抗疫一线,参加社区防疫值守、封控隔离、体温排查和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同时参与网上开庭审理和案件调解10余起,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