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
“你拨打的机主已被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南漳法院与南漳电信公司、南漳移动公司、南漳联通公司联络合作,由南漳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定制编辑彩铃的方式施以惩戒。
南漳法院与三家通讯公司共同商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拨打或者接听电话的时候,接通之前播放一段语音,将该机主的失信信息通过网络系统向机主及其联系人播放,或者通过短信形式向机主及其联系人发送。失信被执行人主叫语言或短信提示内容定为:“你已被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叫语言或短信提示内容定为:“你拨打的机主已被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个彩铃失信被执行人自己取消不了,只有法院出具手续方可恢复正常。当然,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南漳法院将会按照时间要求迅速撤销惩戒,屏蔽其相关失信信息。
目前,南漳法院已选择近100名涉金融案件、民生案件之类的失信被执行人,首先为他们换上了定制的“失信彩铃”。例如,李某、刘某在胡某承包的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胡某尚欠李某二人15000元的工资未支付。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胡某一直未支付二人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胡某仍不支付。这次,胡某就登上了首批试用“失信彩铃”的名单。而何某、刘某、李某、付某、付某甲、万某、谭某、赵某则是因为与南漳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何某等8人一直未履行法律生效的义务,所以也对他们设定了“失信彩铃”加以惩戒。
“现代社会,手机已成为人们普遍使用的通信工具,只要有人给失信被执行人打电话,就能听到失信彩铃,可以给他们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压力,有利于敦促他们尽快履行义务。”南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军说道。南漳法院的这项举措,不仅是为了敦促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为了让广大群众在知道联系对象是失信被执行人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与失信被执行人的业务资金往来,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