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机制再创新!襄阳这一楼盘办证遗留问题有了新进展
为加快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效率,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运用破产企业府院联动机制,于近日召开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会议,就解决破产企业襄阳金丽城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性综合楼办证、测绘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这是全市首例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将破产企业的经营性办公楼办证项目列入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处理的典型案例,为后续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中遇到类似问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处理路径。
权证办理难、周期长、程序繁是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多样,包括超规划建设、未完成消防验收、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等。3月1日,市法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汇聚共识,协同发力,在此次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会议上明确将金丽城办证项目列入遗留问题处理,并提出对经营性综合楼实行“证缴分离”创新尝试,对超规划建设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可在破产财产变价处置后再行支付,房屋办证工作在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后即可启动。
此次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破除破产企业因超规划、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等系列问题导致办证遭遇卡壳的困境,实现了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要以解决金丽城综合楼办证问题“小切口”为抓手,将该办证项目作为落实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屋处置程序的试点项目,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将该项改革措施落地推广。为此,此次会议纪要具体规定了列入办证遗留问题的工作流程,明确可复制推广的处置标准和路径,指出对于后续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遇到类似问题均列入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参照本会议议定的工作流程办理。
据悉,这是全市首例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将破产企业的经营性办公楼办证项目列入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处理的典型案例,为后续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中遇到类似问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处理路径。此次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是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高效运行的有力体现,是司法与行政协作联动的典型范例,是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的大胆探索,为后续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指明方法和路径,有力化解破产财产处置难等难题。
下一步,襄阳法院将继续充分依靠和发挥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效能,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创新解决破产处置难题,依法、高效、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进程,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简介
金丽城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民营企业。2008年12月25日,金丽城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2009年1月4日在市区繁华路段超规划建成1幢13层综合楼,并于2010年8月10日组织参建各方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之后对大楼内部装修后用以经营酒店。金丽城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市中院于2021年6月5日裁定受理金丽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接管后发现该幢大楼尚存在消防工程未完工验收情况,加之相关验收资料缺失,已无法按正常流程办理综合楼不动产权登记。同时金丽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曾对外出售了部分房屋,购房者多次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其办证问题。管理人在资产处置阶段按综合楼现状进行公开拍卖,也因该楼未办理产权证而多次流拍。为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障购房人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市中院与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就办证问题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后逐步达成共识。2024年3月1日,第一次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在市中院顺利召开,会上明确将该办证项目作为落实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屋处置程序的试点项目,通过处理该项目房屋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可复制的处置标准和路径,并以会议纪要方式将该改革举措落地推广。困扰多年的金丽城公司综合楼办证问题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