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谏”有“纳”,让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 “枫桥经验”在襄阳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有助于人民法院能动发挥司法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近期,南漳法院武安法庭就辖区内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租赁)中相关部门存在管理风险的问题,分别发出了四份司法建议,均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两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均系幼儿在幼儿园上学期间,在园区内玩耍时摔伤致残而产生的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武安法庭发现涉案的两所学校均存在安全防范管理方面的瑕疵,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未能尽到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故针对案涉学校安全防范管理方面的瑕疵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增强风险意识并加强事后的妥善处置。两所学校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均表示,将对幼儿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瑕疵及时进行整改,并积极联系理赔事宜。
同时,法庭还发现,医保部门在办理此类事件的医疗费报销事宜时,存在未严格审核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医保报销范围的情况,故对此发出司法建议。之后,医保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召开会议对此情况进行了研究,并对于意外伤害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明确第三方责任的,依法展开追偿。
近年来,因农村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案件层出不穷。武安法庭受理的这起案件系村民在进行土地流转(租赁)时,违规将基本农田流转用于建设厂房而引发的纠纷。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发现除违规流转农田外,土地流转合同和流转程序的不规范也极易引起纠纷,故而向案涉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村民和村干部的普法宣传,加强土地流转指导工作,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督工作。村委会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复函称将从法治宣传、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严守耕地保护三个方面着力改进和完善。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耕地是农民的希望,他们都是基层治理大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漳法院武安法庭以审理案件“治标”,以司法建议“治本”,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抓前端、治未病,为深入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