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二十四字”方针向执行难宣战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相关会议精神,南漳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就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二十四字”方针向执行难宣战。
造声势,抓典型。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宣战的决心、方法和措施,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在战役之初,选择一些当事人反映强烈,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千方百计逃避执行的典型案件,坚决采取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以达到执行一案、处理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
清家底,啃骨头。对所有未结执行案件和执行款物进行全面清理,分门别类,因类施策。对既不属于无能力执行、但因种种原因陷入“执行僵局”、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骨头案”,进行专项研究,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予以消化,以提振士气。
定规矩,堵漏洞。在向执行难宣战的活动中,根据发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执行款物监管、司法评估、拍卖、终本结案条件及恢复执行条件、司法救助标准、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堵塞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漏洞。
严纪律,强素质。通过向执行难宣战的活动,进一步严肃执行工作纪律,磨炼一支作风过硬,能打硬战,能打胜仗的执行队伍,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