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1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