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院协同执行 异地扣车终获成功
近日,老河口法院协助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成功扣押一辆被执行汽车,切实维护了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兄弟法院的赞誉。
案情回顾
在原告王某诉被告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汪某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次告知,被执行人汪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江夏区法院决定扣押被执行人汪某名下的一辆汽车。通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该车现在位于老河口市,为了防止车辆被转移,江夏区法院委托老河口法院协助执行。
市法院在接到委托执行函后,通过车辆GPS定位找到车辆,在扣押该车过程中遭到车辆实际使用人阻拦并报警。
执行干警向警察和车辆实际使用人说明了案件情况,并向其出示了江夏区法院的委托执行函、民事判决书以及其他证件材料。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沟通和普法讲解,现有“车主”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将车钥匙交付给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将该车扣押运回法院。
9月3日,江夏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市法院完成车辆交接,并准备将车辆开回江夏法院。然而,当执行干警启动车辆时,车辆却无法发动,通过进一步查看,执行干警判断该车可能已被远程锁死,干警旋即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拖回武汉。
市法院始终坚持“一盘棋”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各兄弟法院在本地开展执行工作,全力保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市法院将继续完善与兄弟法院间协助、联合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布控执行“天网”,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