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法院 | 《襄阳日报》:襄阳中院六举措服务“项目建设年”
《襄阳日报》
2024年5月29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尹波涛 钟聪燕)为深入贯彻落实襄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六条措施》,力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襄阳市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树立司法服务项目建设鲜明导向。全市法院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强化“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项目”工作意识,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强化司法服务保障项目建设机制。襄阳中院成立服务“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提前做好司法应对;组织精干法官团队积极走访、靠上服务项目建设和项目企业;加强涉项目建设案件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有效减少和避免纠纷发生。
畅通涉项目建设纠纷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建立涉项目案件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开辟涉项目建设纠纷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不断扩大多元解纷领域,在各地建设项目纠纷诉前化解中心和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把矛盾化解工作贯穿到“立保审执”各个阶段。
推动涉项目建设案件财产保全“双向评估”。及时有效并慎重采取财产保全,确保各类项目推进;项目单位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必须采取双向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作出针对性强且较为温和的防范和处置,防止因财产保全措施不当影响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妥善审理、执行涉项目建设纠纷案件。各法院抽调骨干法官组成相对固定的审判、执行合议庭,专门负责涉项目建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加强涉项目建设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保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妥善化解重大项目落地涉及的各类纠纷,服务保障项目工程顺利推进;依法审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案件,督促政府诚信守约,维护项目建设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干扰破坏项目建设、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高质量项目建设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对项目建设造成被动和不利影响。
压缩涉项目建设诉讼案件运转周期。强化审限内结案,严格控制涉项目建设诉讼案件审限变更。涉项目建设简单案件在2个月内审结,复杂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上诉案件自上诉答辩期满之日起移送二审法院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上级法院自结案之日起向下级法院退卷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