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路上 步履不停
——襄阳高新法院强制腾退房屋
8月27日上午,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涉及的房屋进行腾退。
申请执行人襄阳市红十字会与被执行人某餐饮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高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某餐饮公司返还襄阳市红十字会拥有产权的房屋,并支付相应租金。餐饮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某餐饮公司返还涉案房屋。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襄阳市红十字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向餐饮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拒不配合。该公司对涉案房屋的改造、装修等花费巨大,房屋内的物品繁杂,且该公司一直处于经营状态,寻找新场地需要时间,多种因素导致被执行人对抗情绪激烈,执行难度大。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执行局负责人及执行员多次通过约谈、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做工作,详细阐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经多次沟通协调,该公司负责人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要求在法院的见证下,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
高新区法院组织十余名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的所有物品一一清点、登记、造册,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因所涉物品较多,被执行人申请给予一周的时间寻找新的营业场地,并将物品搬走。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相应时间,并安排专人配合物品搬移工作。整个执行行动历时5小时,执行过程程序清晰、分工明确、秩序井然,并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清点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