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结两起房屋腾退案,枣阳法院“破冰行动”持续发力
为积极落实上级法院“破冰行动”统一部署,实现关键之年抓关键、攻坚之年真攻坚、决战之年赢决战,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11月16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开展执行“破冰行动”,依法对两处房屋进行了集中强制腾退,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刘某诉蔡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生效后,蔡某迟迟未按判决要求履行房屋腾退、支付租金及占用费3.5万元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下发通知,蔡某一直躲藏,规避执行;而南城沙店居委会诉南城中心小学返还房屋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南城中心小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已竣工的综合楼一层从东往西一至六间门面房交付给沙店社区。因南城中心小学拖欠建筑单位工程款,涉案的6间门面房屋一直被案外人冯某占用。法院在向冯某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冯某仍拒绝履行协助义务,造成涉案标的物不能交付给沙店社区居委会。
“2017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全体执行干警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责任感,光荣的使命感,全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当日上午,枣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延峰在出发前作战前动员,并就今天的“破冰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副院长陈文利就执行纪律、流程再作强调安排。
“出发!” 8时45分,随着一声指令,执行局、法警大队干警30余人次,分乘5辆警车,直奔大西街新时代广场C区执行现场。在通知被执行人蔡某拒不到场后,孙延峰局长当机立断,决定由公证机关见证,让物业管理人员打开门锁。随后,执行干警进入房屋现场,并对室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不到一个小时,此地强制搬迁工作顺利完成,执行干警对清理出来的物品搬运到了指定地点。
警灯闪烁,一路疾驰。尽管当天枣阳境内天气阴霾,雨雾蒙蒙,但阻挡不了执行干警决战的脚步。随后,他们马不停蹄,继续转战来到市区民主路北侧南城中心小学附近一综合楼。按照精心制订的执行方案,法院组织人员对冯某占用的6件门面房进行强制执行,并对屋内物品进行认真清理,全程录像,还邀请人大代表、乡镇干部、居委会相关人员鉴证。房屋全部清空后,执行干警当场将6间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沙店居委会。
10时45分,完成任务的执行干警,虽已疲惫不堪,却满怀着喜悦的心情踏上了归途,他们来不及庆祝,也没有时间休整,因为他们知道,明天等待他们的,将是更重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