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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两年诉累 倾力调解妥善解决

时间: 2018-10-25 10:09 来源: 宜城法院

医疗纠纷走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而患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医疗事故举证难……而调解就更为高效。用医疗和法律的专业知识引导双方当事人,把道理讲透,从而达成和解协议,成功解决矛盾。10月22日,宜城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6年7月16日晚,冯某贵因病到宜城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病情严重于20日凌晨1点转至襄阳市某医院就治,当天下午进行胃切除手术,22日下午再次手术,术后院方告知家属,因凝血功能严重紊乱,血压不能稳定。冯某某于术后第二天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张某某、冯某甲、冯某乙于2017年7月向宜城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审理中,三原告申请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2018年2月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两被告均存在一定过错。两被告均对鉴定结论不服,襄阳市某医院当庭申请重新鉴定,并提供了鉴定依据不足的相关证据。因冯某贵去世后没有做尸检,死亡原因不明,补充鉴定仅提交了两篇论文。

鉴定结论依据不足,医院不认可,医患矛盾大,案件涉及的医学知识专业性太强,让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困境。但何云波法官并没有气馁,她主动查阅大量专业书籍,实地走访医学专家,并向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请教,让她对案件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经合议庭合议,同意襄阳市某医院重新鉴定的申请,考虑到原告家庭实际困难及失去亲人的痛苦,等待鉴定结果时间过长,为了让原告的权益早日实现,尽快从痛苦中走出来,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周旋,直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向。为了助推此案早日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主审法官主动邀请相关领导出面协调,经过多方多次接洽,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两家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万元。至此,一起双方纠缠两年多的医患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