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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吐了一口痰,襄阳一男子竟被判一年两个月

时间: 2018-04-03 09:18 来源: 樊城法院

开车时向车窗外吐痰,竟被判一年两个月,还赔偿了四万元。近日,樊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去年5月的一天,张军驾车出门兜风,在人民西路等红绿灯时,他降下车窗向车外吐痰。正巧遇到李斌开车行至此处,李斌以痰吐到其车上为由质问张军,双方争执几句后,李斌驾车离开。张军越想越生气,开车追上李斌,将李斌的车逼停,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李斌的妻子赶紧打电话向住在附近的亲戚高先生求助。高先生开车来到现场后,和张军厮打起来。被路人拉开后,张军打电话邀约多人赶到现场持棍棒、砖块将李斌等三人打伤,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李斌等三人均构成轻微伤。11月14日,张军投案自首,并赔偿了李斌等三人共4万元损失费,取得了三人的谅解。

樊城法院审理认为,张军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张军自动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文中人物皆为化名)